广东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 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(稿)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,落实落细人社部等9部门《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(2024-2026年)》,发挥数字人才支撑数字经济的基础性作用,加快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,为高质量发展赋能蓄力,制定以下政策措施。


一、支持数字经济创新人才有效集聚


(一)创新高端紧缺人才引育模式。健全人才引进绿色通道,用好编制周转池,集聚高层次人才,带动培育一批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等领域人才创新团队。畅通企业数字人才向高校流动渠道,支持高校设立流动岗位,吸引符合条件的企业高层次数字人才按规定兼职,支持和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数字领域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兼职创新、在职和离岗创办企业。引进一批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集成电路、数据安全等数字领域海外高层次数字人才。优化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政策,吸引数字经济高端紧缺人才集聚大湾区。组织重点高校、科研机构和企业发挥自身优势,加强特殊数字人才培养,着力培育精通国内外数字领域法律体系、技术标准、行业规则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。

(二)集聚博士博士后青年人才。积极推荐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等高校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推荐省实验室、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。优化实施博士博士后人才计划,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人才申报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、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,按规定发放在站生活补贴及留粤工作补贴。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港澳联合培养,实施“香江学者计划/澳门青年学者计划”(大湾区专项)。鼓励各地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举办数字领域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。

(三)发挥各类创新创业基地效能。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,支持数字人才在园内创新创业。推荐更多符合条件的数字人才入选国家留学回国人员资助项目。联动“1+12+N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,完善遴选优秀项目入孵机制。加大数字人才创业培训力度,促进数字人才在人工智能、信息技术、智能制造、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。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、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。定期举办创业论坛、创业展示、赛事交流等重点活动,促进港澳人才、技术、项目、资金等双创资源在基地汇聚。落实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。举办“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百团万人湾区行”系列活动,吸引港澳青年来粤交流。


二、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


(四)支持培养数字产业“新工匠”。通过职业培训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,培养一批适应广东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、具有创新意识、掌握新技术技能的产业“新工匠”,在优势产业中培养“智慧工匠”“首席算法师”等。鼓励企业自主或者联合有关院校、平台、机构,提出“新工匠”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,以“校企双制”等方式开展“新工匠”培训。支持“新工匠”依托所在企业参与“广东强芯”工程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等重大项目,打造“工程师+高技能人才”的团队合作和引领成长模式,打通技能等级和工程技术序列职称贯通发展路径。

(五)提高数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,推进“公需科目免费培训模式”,及时开发公布公需科目视频课件,提供免费培训服务,每年培训数字专技人才1万人次。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,采取分职业、分方向、分等级措施,推进数字技术人员培训工作,培养一批精于实操、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技术人才。在智能制造、大数据、区块链、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数据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加强人才培训,每年培养培训3000名左右的数字工程技术人才。

(六)构筑数字技能全链条培育体系。围绕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、工业互联网、区块链、集成电路、数据安全等数字技术领域,着力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融合发展机制。遴选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链主企业,大力推行“岗位+培养”学生学徒制、技培生学徒制。依托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等平台,加大数字技能职业培训,重点开展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等数字技能培训。结合产业需求实际将相关数字职业(工种)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、急需紧缺职业(工种)目录等。对符合条件人员可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、职业技能评价补贴、参保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。组织开发人工智能训练师、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等省级职业培训包并推广应用,组织开发一批优质数字资源,依托互联网平台加大数字培训资源开放共享力度。

(七)加速构建数字职业教育体系。鼓励全省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开设智能制造、大数据、数据安全、工业互联网、区块链、集成电路技术应用等专业,建设一批省级优质数字化专业,重点扶持建设无人机应用技术、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、人工智能技术应用、电子商务等重点、特色专业。推进数字技术相关课程、教材教程和教学团队建设。加强与华为、腾讯等龙头企业、全国知名数字技能培训项目合作,共同开发区块链技术应用、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等数字技能课程。将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,开展数字技能“订单班”“冠名班”,深化工学一体化培养,打通企业用工链和人才培养链。

(八)举办数字职业技术技能竞赛。举办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,专门设立数字技术赛道,吸引顶尖科创项目参与,推动更多科创成果落地广东。定期举办全省技能大赛,组织参加全国技能大赛的智能制造、大数据、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数据安全等数字职业竞赛项目。依托各级各类竞赛活动,举办高技能领军人才成果展示交流、品牌校企开放日等,为企业发展引荐高技能人才,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发展提供机会。

(九)开展数字人才与产业对接活动。邀请海外高层次数字人才来粤开展交流与合作,支持省内相关单位开展高层次数字人才出国(境)培训。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港大讲堂及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,邀请高层次数字人才宣讲数字技术知识,开展数字人才交流活动。积极走进名校,引进高端数字人才、举办数字人才专场对接会。发挥部省市合作优势,举办“国家高层次人才服务行”“广东省高层次人才基层行”“广东高层次人才省际合作产业行”等精品活动,促进数字人才与广东制造业紧密对接。


三、深化数字经济人才评价机制创新


(十)完善数字领域职称评价机制。树立以科技创新质量、绩效、贡献为核心的正确评价导向,深入推进多元分类评价,加快健全以创新能力、质量、实效、贡献等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。探索建立数字技术工程师认证制度,开辟数字人才自主培养新赛道;积极拓展人工智能、集成电路、大数据、工业软件、网络空间安全等新技术新业态评价;推动数字领域专业技术等级衔接认定相应职称。按照人社部部署,开展数字领域卓越工程师能力评价,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国际互认。优化完善突出贡献人才、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申报绿色通道。加快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下放主体系列职称评审权限。

(十一)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。推进“新八级工”职业技能等级制度,加快培育数字技能类行业组织、用人单位、技工院校、实训基地按规定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。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对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,自主选择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。探索开展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等领域人才分类统计,定期发布人才行业标准。围绕数字产业衍生的新职业、新技能、新工艺,落实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,鼓励支持龙头企业、行业组织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开发数字技能类国家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,可开展职业技能评价的数字技能职业(工种)不少于20个。加快建设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、互联网营销师等一批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。

四、优化数字经济人才生态环境

(十二)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。加快建设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,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,完善全省职称数据库。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电子证书应用和共享机制,提高数据利用效率。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,完善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,推进技能人才评价“掌上办”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(广东)人才港线上服务平台,实现各级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“一港集中”“一网通办”。

(十三)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。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转型,重点培育一批专业性强、成长性好的“互联网+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应用大数据、大模型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,优先发展猎头、人力资源管理咨询、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、高技术、高附加值业态。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,全链条创新数字化服务。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,汇聚资源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。创办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,引导和鼓励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、大数据等数字化手段的技术创新类项目参赛。

(十四)应用数字技术赋能就业公共服务。健全完善全省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。聚焦我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重大项目用工需求,加强全省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。对接发改、商务、工信等业务主管部门为制造业龙头企业提供订制化、个性化服务,保障企业用工。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大省以及省内劳动力资源较丰富地区的协作。组织开展系列“云推介”“云洽谈”“云签约”等线上招聘对接活动和灵活多样的线下对接活动,促进人力资源供求对接。

(十五)健全数字人才薪酬激励制度。完善数字科技成果转化、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,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,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。提高我省新入选特贴人员配套补贴标准,健全完善专家工作体系。强化薪酬信息服务,及时发布数字职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,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数字人才特点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。

(十六)营造数字人才成长良好环境。通过国情研修、休假疗养,开展咨询服务、走访慰问等方式,加强对高层次数字人才的政治引领。在国家工程师奖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、高技能人才表彰、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、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选拔等推荐工作中向数字人才倾斜,在住房、落户、就医服务、子女入学、配偶就业、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支持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大力弘扬和培育科学家精神、工匠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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